2025年12月12日,本人在购买大众途观汽车时,与销售人员协商确定价格并完成付款提车。销售人员未告知该价格已包含优惠券使用,仅提及现金优惠。提车后,本人在上汽大众APP个人账户中发现2000元、1500元、1212元购车现金抵用券及3年无忧保养套餐券(该保养券为大众官方赠送,与4S店无关)。2025年12月13日,就保养券使用事宜咨询销售人员,其明确表示无法使用。2025年12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销售人员以厂家登记信息为由向本人索要验证码。当日下午,本人发现系统显示2000元及1212元购车现金抵用券已被核销。经核实,购车现金抵用券与3年无忧保养套餐券的使用规则及适用车型一致,均包含本人所购车型。销售人员先称保养券无法使用,随后却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盗刷现金券,其行为构成欺诈,且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违反合同约定。具体侵权依据如下: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侵犯知情权(未告知优惠券存在);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侵犯公平交易权(擅自核销财产权益);3.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相关规定。本人要求退还被盗刷的3212元,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补充说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