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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07 EM-P4S店未开发票不予退还意向金

投诉编号:【1543471】 投诉时间:2025-11-21 15:49 投诉品牌:领克 投诉车系:领克07 EM-P 投诉车型:2024款 EM-P 126长续航 Halo

2025年10月26日,洛阳金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活动大促日为由,让我缴纳2000元的意向金,并承诺可以随时退,并未向我说明钱不可以退,转账均由微信收款码收取,商家没有给我收据或凭证,也未签订任何协议。该销售拒绝退款,我咨询了专业人士,确定了不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随即决定不再购买,向企业索要我缴纳的2000元但企业不予退还。

领克厂家回复:2025/11/21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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