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亲于2024年4月7日在五菱宏光4s店购买一辆五菱缤果plus510km续航的车用于本人行驶使用。本人于2024年6月发生托底行为,及时到宝坻区4s店内进行维修。再得知底板产生划痕,也更换了全新底板。询问店内电池是否有问题,能否正常使用。在4s店多次确定是好的情况下才放心行驶。后在7月和10月分别在店内进行保养,4s店也确认没有任何问题。在11月收到消息说我车后台检测到问题,到店进行检测,当天也没有检测出来结果。让后续再次进行检测。还没来得及再次进行检测,车于2024年11月29日坏在路上进行了拖车。然后给我的结果是电池包损坏,需要寄回厂家维修。让我15天等待时间。后在没有检测报告以及鉴定结果的情况下让我自行找保险公司进行修理。口头通知我:因为6月份的托底行为导致11月车辆损坏进水。在三包政策内,厂家或者4s店以这种理由拒绝保障。4s店说当时修好,后续也有可能出现进水问题。本人觉得冲突,这属于质量问题。诉求:1更换电池且出示电池生产日期,在三包政策内,维修5天以上应该给予交通补助。或者维修35天以上更换新车。2出具是由于本人6月托底导电池进水的检测鉴定报告。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尊敬的用户您好!您反馈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