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宝来拿库存发动机进行索赔

投诉编号:【62427】 投诉时间:2014-07-30 11:51 投诉品牌:一汽-大众 投诉车系:宝来 投诉车型:2013款 1.4T 自动 舒适型

投诉内容:

本人自2013年6月25日购车起从新车从6000公里更换双离合片,8000公里冷却液渗漏更换节温器法兰,14000公里机油称重千公里消耗367.35克厂家索赔发动机短发,更换时发现是成都中转站的库存发动机发动机生产日期是2012年8月2日生产,我知道有个1.4T烧机油的维权群大家索赔的发动机都是14年生产的新发动机,为什么给我更换的是库存发动机?更换完新发动机后2缸3缸失火,经4S店技术经理和维修组长3天的试车发现问题,原车发动机电脑版有质量问题,继续更换发动机电脑版。一汽大众你们就是这样对待你们的消费者,你们以后在中国还有多少人会去相信你们的品牌?新车一年之内出现这么多大问题。本人要求:第一:购车价格更换新车。第二:以更换索赔的发动机日期2014年7月25日起重新延长发动机质保期2年。第二:要求一汽大众对这一年来多次到4S店维修所花的经费及其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进行补偿。第四:如果上述要求达不到要求本人将进行法院起诉、工商投诉、新闻曝光。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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