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豪EC7电瓶漏液厂家拒绝索赔

投诉编号:【20175】 投诉时间:2012-11-26 12:11 投诉品牌:吉利汽车 投诉车系:经典帝豪 投诉车型:2012款 1.5L 手动 舒适型 三厢

投诉内容:

本人购车后严格按照保养手册和4S店要求,在规定时间和里程数内进行维护保障,在11月24日进行二保时维修人员发现电瓶有漏液情况并轻度腐蚀,在第一次和厂家沟通后厂家表示拍照后可申请更换,但却在第二天来电说电瓶已超里程和保期,拒绝更换。并表示蓄电池只保三个月或5000公里,只要超出以上规定一律拒保。由此可见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在做首保的时候并没有检查蓄电池这一项,而在做二保的时候发现,并且有腐蚀情况发生,这可以证明电瓶漏液已有一点时间,可是厂家现在拒保这明显是在玩文字游戏。作为消费者我要奋起反抗维护自身权益,不惜一切代价与帝豪厂家抗争到底,不得到满意答复绝不罢休!

投诉回复:

帝豪汽车厂家回复:尊敬的中国汽车质量网,接收贵站转发的投诉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及时安排市场人员跟进核实,现反馈问题已处理,用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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