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9月15日在东莞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常平领克4S店)贷款购车。销售口头承诺赠送1000元可全额抵扣现金的油卡,诱导我签订合同,提车后实际交付的却是单次只能抵扣50元的加油优惠券,刻意隐瞒重大限制条件,属于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 交涉中商家态度恶劣,明确拒绝协商,仅愿用价值极低的镀晶或镀膜敷衍。 此外,商家至今未向我提供购车合同、购车发票复印件等合法凭证,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我的诉求: 1.要求被投诉方补发1000元全额抵扣储值油卡或退还1000元现金; 2.若无法提供,要求提供3次基础保养(包含全部工时费及材料费)作为等值补偿; 3.要求立刻提供购车合同、发票复印件。
领克厂家回复:您的反馈已收到,感谢您对领克汽车的监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