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2026年6月30日在鞍山一汽奔腾4S店贷款购买奔腾小马。车辆仅使用3个多月,行驶里程4700km,未首保、无改装,处于原厂质保期。2026年09月25日11:38,我在海城市缓下坡正常行驶,车速约60km/h,无违规操作,车辆方向盘突然失控,发生侧翻撞击兄弟机械厂区外墙立柱。海城市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记录事故为车辆方向盘失控导致侧翻。现场照片可见车辆侧翻,底盘电池外露。事故发生时我怀孕4个多月。事故造成我皮外伤,及上前牙开裂,事发半小时于海城市中心医院急诊做产科B超,胎儿暂时稳定,本次事故直接威胁我与腹中胎儿生命安全。事故后我将车辆送至鞍山志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门店评估维修费用高达5000元,车辆落地总价仅3万余元,维修成本占比很高。新车正常行驶突发转向失控,排除人为操作因素,我高度怀疑车辆转向系统,底盘稳定系统存在出厂质量缺陷。依据《产品质量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生产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诉求:1.厂家技术人员结合事故认定书、侧翻照片、急诊B超核查事故原因,出具书面核查结论,2.配合4S店协商车辆置换3.如查实车辆存在质量缺陷,厂家承担本次事故人身、财产损失。本人保证陈述及上传证据全部真实,自愿承担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保留司法鉴定、12315、诉讼等全部维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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