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辆全程在品牌官方授权4S店定期保养,从未在外店维修、改装、脱保养护。2026年3月,本人到店保养时,已主动反馈车辆存在日行灯开裂、扶手箱盖板损坏两项原厂质量问题,当时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 2026年7月,本人再次进店做常规保养,并正式提交日行灯开裂、扶手箱盖板更换的质保索赔申请。售后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明确确认两项问题均属于原厂质保范围,同意受理索赔、登记订货,告知暂无现货配件,待配件到店后通知本人回店免费更换。本次常规保养及质保登记均在官方授权4S店正常完成。 2026年8月,4S店售后主动致电本人,告知前述两项质保索赔配件已到货,邀约本人预约到店更换。本人遂预约2026年9月14日到店办理质保更换业务。 到店后,门店突然告知:厂家判定本车已脱保、终身质保权益失效,拒绝更换此前已受理、已订货的质保配件。 门店给出的脱保判定理由为:车辆阶段性行驶里程超出保养手册1年或10000公里(先到为准)的保养周期,判定未按时保养,因此取消终身质保权益。 本人对该判定完全不认可、无法接受,异议事实清晰、逻辑充分: 第一,本人车辆全程均在官方4S店正规保养,门店后台可全程读取里程记录、保养记录。2026年7月本人进店保养、提交质保索赔的现场,门店系统完全可以核查里程周期是否超标、是否存在脱保风险。但当时售后工作人员未做任何风险提醒、未告知质保失效风险,反而正常受理质保索赔、登记订货、确认免费更换,后续还主动通知配件到货、邀约回店维修,前后行为严重矛盾,属于门店审核失职、售后误导车主。 第二,自购车至今,无任何门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短信、车机消息等任意渠道提醒本人保养里程即将超期、将会丧失终身质保权益。同时本车车机保养提示功能存在异常,保养完成后提示无法正常消除,车主无法依靠车机系统精准把控保养节点,并非本人主观逾期不保养。 第三,本次两项质量问题,本人早在2026年3月就已进店反馈,7月再次正式提交质保索赔,门店两次均认可、受理、登记订货。若车辆当时确实存在脱保、质保失效情况,门店理应在受理之初就当场驳回、明确告知权益失效,而非收下索赔、下单订货、拖延数月,直至配件到货、车主专程到店后才单方面判定脱保拒修,严重浪费车主时间与精力,售后服务极不负责。 综上,本次终身质保失效判定,完全是4S店未尽风险告知义务、售后流程混乱、审核失误、前后履职不一致导致,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全部不利后果。厂家单方面脱保判定不合理、不公正。 正式维权诉求: 1、要求厂家重新复核车辆终身质保权益,撤销本次不合理的脱保、质保权益失效判定,恢复车辆完整终身质保权益; 2、质保权益复核有效后,按照此前门店确认的索赔方案,免费更换开裂日行灯及故障扶手箱盖板; 3、追责对应授权4S店未尽保养风险提醒、售后审核失误、前后履职矛盾的服务过错; 4、要求厂家及门店出具正式书面处理结果答复。
领克厂家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