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比亚迪宋LDM-i160km超越首任车主 本人留存的两份签字交付文件,《三电系统终身保修凭证》《新能源车型充电使用告知客户书》,全文没有任何文字约定赠送家用充电桩权益存在2年有效期、到期作废。购车合同原件保存在4S门店,本人手上没有这份合同原件。 车辆交付的时候,销售人员没有口头告知赠送充电桩存在2年申领期限.比亚迪APP具备消息推送能力,充电完成、各类营销广告都可以给手机推送通知。但是这项价值近两千元的附赠权益即将到期,没有短信、手机弹窗提醒,仅在APP内藏了一个红点,普通车主很难持续查看APP权益页面,导致权益仅仅过期3天,并非长期搁置遗忘。 该充电桩属于购车附赠福利,厂家仅凭内部后台系统规则单方面作废权益,无法出示经我本人签字确认、并且单独高亮告知该限时作废条款的文件,该处理方式不合理。 我的诉求:自愿放弃免费勘测、线缆、上门安装全部服务,不要求厂家承担任何施工相关费用,仅申请补发充电桩主机,安装施工我自行找持证电工自费完成。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