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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银河熊猫4S店销售库存车 隐瞒车况

投诉编号:【1769475】 投诉时间:2026-09-10 17:16 投诉品牌:吉利汽车 投诉车系:熊猫 投诉车型:2025款 熊猫mini 210km 元气熊

一、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6年7月13日在贵店购买吉利熊猫元气熊车辆一辆,购车合同签署人为本人,实际付款人为本人。但在购车过程中,贵店存在以下严重问题:(一)隐瞒库存车事实,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经核查车辆铭牌,该车辆制造日期为2025年9月,至本人购车之日(2026年7月13日)库存时间长达10个月13天,属于典型的库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生产日期、库存状况等重要信息。贵店在销售过程中未向本人告知车辆为库存车,完全未履行库存车告知义务,涉嫌故意隐瞒车辆真实生产时间,已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严重侵犯。法律依据:若商家故意隐瞒库存车信息,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二)车辆存在多项质量问题 除库存车问题外,该车辆在交付时已存在以下严重质量问题:表格 序号 问题描述 问题性质 1 雨刮器持续“咔哒咔哒“异响 零部件装配/质量问题 2 刹车系统出现异响 安全隐患 3 玻璃水交付时已变质 交付前未检查/保养 4 门框内部大量蜘蛛网 车辆存放/清洁严重不到位 5 电子屏幕被销售人员扣坏 人为损坏 三)售后推诿责任,多次检测仍称“正常“ 针对上述异响问题,本人已多次联系贵店售后部门进行检测,但贵店技术人员每次均以“属于正常现象“为由拒绝承认质量问题,未提供有效的维修方案或检测报告,存在明显的推诿责任、敷衍塞责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若4S店以“正常现象“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属于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有权进一步投诉或诉讼 二、投诉诉求 基于上述事实,本人现提出以下诉求:退换车辆:因贵店未履行库存车告知义务,且车辆存在多项质量问题,要求无条件退换车辆; 或赔偿损失:如无法退换,要求贵店提供合理的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延长质保、更换易损件、赔偿检测费用等); 书面回复:请在收到本投诉函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说明处理方案及时间节点。 4.出具检测报告 要求雨刮器、刹车异响问题出具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而非口头称“正常“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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