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8.31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福山路距离福山殡仪馆500米处道路,车子开着无故发生自燃。消防部门已出具认定书,写明:起火部位位于该车车头发动机舱中部、起火点为发动机舱中部高压供油管处。起火原因系车辆燃油高压供油管发生泄漏,遇发动机高温部件引燃起火,火灾造成车头、部分车身、驾驶舱及前轮不同程度受损。过火面积约6平方米。之后我们找厂家去维权处理,厂家委托当地4s店转达,说以火灾事故认定书上没有写明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明显不合理!厂家提议要第三方鉴定但是又不肯出这个费用,要让我们来承担这笔费用,明显不合理!现在维权无果,希望平台介入尽快。替我们领克车主维权。
领克厂家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