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3月购买车辆及对应延保服务,2026年7月车辆发生事故,已由保险公司推定全损,车辆彻底灭失。本次购置的延保服务尚未生效,目前已无对应的服务履行标的,延保合同目的已完全无法实现。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标的物灭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消费者有权依法解除延保服务合同,并要求退还未履行服务期限对应的全部延保费用。但服务提供方以已过90天犹豫期为由,单方面拒绝退费、拒绝解除延保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恳请监管部门及平台介入协助调解,督促对方依法解除延保合同、退还对应延保服务费用。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