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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丰田锋兰达诱导购买延保不予退款

投诉编号:【1754097】 投诉时间:2026-08-24 22:43 投诉品牌:广汽丰田 投诉车系:锋兰达 投诉车型:2026款 2.0L CVT 舒适版

本人于2026年8月8日,在4S店提车,期间被销售忽悠办理终身延保服务,已支付延保首付2232元,后续分期款项尚未扣款。 该延保为服务商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签约办理时,工作人员仅直接让我签字,没有口头提示、讲解合同关键限制条款:签约10天后不予退款、车辆过户权益直接失效、必须全程在4S店保养等重大利害内容,没有尽到格式合同法定提示说明义务,仅依靠合同末尾打印好的确认文字,不能等同于实际履行告知义务。 车辆虽已提车,但这份心悦延保保障要等原厂3年质保到期之后才正式生效,截至目前,我没有发生任何延保范围内维修、理赔,完全没有享受延保服务,服务商没有产生任何实际服务与理赔成本。 我整车正常使用,不要求退车,多次向4S店延保专员申请解除这份延保协议,同时拨打广汽丰田400厂家客服反馈诉求,厂家已经把诉求下发门店,但是4S店以超过合同10天期限为由,拒绝全额退款。 依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没有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商家不能单凭签字就强制不予退款。 我的诉求: 1、解除心悦延保服务协议; 2、全额退还我已支付的延保首付款2232元; 3、彻底终止延保后续全部分期,不再从我银行卡扣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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