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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08 EM-P激光雷达无法使用 辅助受限

投诉编号:【1751710】 投诉时间:2026-08-22 11:34 投诉品牌:领克 投诉车系:领克08 EM-P 投诉车型:2026款 160长续航Ultra

新车就更换激光雷达得拆不少东西呢棚顶啥的都得拆这边要求赔偿你拆东西能一点痕迹都没有么你就算拆一半棚顶棚顶是不是的威变形为什么有的有赔偿有的没有赔偿区别对待么4S店查询后回复要更换激光雷达,本车辆购买才7个月,车辆行驶里程仅有12883公里,此次事件是因车辆本身质量问题更换激光雷达,整个更换过程中不仅需要拆卸车辆顶棚,并会在车辆维保系统中留下记录,影响车辆的二手残值。本人作为首任车主,仅更换激光雷达无法弥补本次原厂质量缺陷给我造成的连带损失。如前所述,激光雷达是车辆核心部件,因质量问题更换后会在车辆维保系统中存在“更换核心部件”的维修记录。该记录将直接导致车辆在未来出售时被判定为“重大维修”,造成严重的二手车贬值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因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的财产损失,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基于领克品牌有完善的APP积分体系,为高效解决此次纠纷,本人诉求如下:1、因激光雷达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贬值损失,向本人补偿领克APP积分。补偿积分为车辆开票价(¥169***.00)的2.5%,即4250元。折算为APP积分为42500分;

领克厂家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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