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6日提车,6月12日停车熄火后前引擎舱内持续发出运行声音。6月14日(提车第39天)发动机故障黄灯亮起,6月20日进店售后,4S店反馈冷却液已耗尽,“排除漏液“,仅补充冷却液后让我继续行驶观察,未做压力测试等深入排查。8月7日(提车第93天)同样问题再次出现,发动机故障灯亮,冷却液再次耗尽。8月8日进店,经检测确诊为发动机内部泄漏冷却液,需更换发动机总成。车辆属于全新商品车,出厂就存在质量缺陷,新车就要拆解更换发动机总成,会造成车辆贬值,影响车辆价值。本人认为:第一,新车提车仅93天即出现发动机内部漏液,经4S店确诊属车辆质量问题;第二,新车更换发动机总成需拆解车辆,将导致车辆保值率显著下降,该贬值损失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免费更换发动机是三包规定中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本人现主张的是更换发动机之外,因车辆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贬值损失和其他合理补偿。本人购买的是全新整车,不应因出厂质量问题承担额外损失。
上汽通用凯迪拉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进站维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