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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博越L未提前告知贷款性质 侵犯知情权

投诉编号:【1732713】 投诉时间:2026-07-31 23:10 投诉品牌:吉利汽车 投诉车系:博越L 投诉车型:2025款 第四代 1.5TD DCT 锦绣

本人在7.26在该店定车,签订定车合同前和销售谈判的是分期走的是厂家金融贷款,本人以为是普通贷款方式,在付完定金之后,该销售微信联系发了几个二维码让我填信息,填完发现是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本人对此提出疑问,店内人员混淆视听告知我是一样的,法律上来说贷款和售后回租本质上意义完全不同,本人有权利选择贷款方式也可以拒绝这种方式,该销售并未在交定金之前告知我贷款方式走的是售后回租形式,让我在完全不知情、违背本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了电子融资申请书,根据《民法典》148条,受欺诈签署的合同可以依法撤销。本人依据法律规定正式提出解除全部合作合同,本人不认可这种方式,和他们协商退定金拒不退还,现本人诉求要求该店退还本人10000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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