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人文关怀,还是权力霸凌? 本人就新车漆面出厂质量缺陷问题,前往品牌授权售后中心协商处理。此前售后负责人已口头敲定完整解决方案,认可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承诺更换原厂原漆配件、赠送多年车辆延保及漆面修复服务。 但本人到店准备签署正式协议落实方案时,门店临时单方面出示私自拟定的格式协议,且强硬规定协议仅由门店单方保管,消费者无权留存任何协议副本,完全剥夺消费者的合法留存权益。该协议通篇为不公平霸王条款,意图以极低补偿封口,逼迫消费者放弃全部合法维权权利,具体违规内容如下: 一、刻意隐瞒车辆质量缺陷,拒不承认产品问题。协议对车辆原厂漆面鼓包、翘皮等真实质量故障只字不提,刻意规避产品缺陷事实,假借“人文关怀、提升客户满意度”等模糊话术掩盖车辆出厂质量问题,变相洗白自身品控与售后问题。 二、强制剥夺消费者全部索赔维权权利。协议强制要求本人永久放弃向车企、售后门店、零部件供应商等所有相关主体,主张任何维权、索赔、追责的合法权利。 三、限制言论自由,禁止一切合理投诉曝光。强制要求本人撤下所有已发布的真实投诉内容,终身禁止在任何网络平台、社交渠道发布车辆故障、门店违规相关的言论、图片及视频。 四、连带亲属封口,过度限制个人权益。无理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友全部对此事闭口不谈,变相限制公民正常言论自由。 五、设置不合理高额违约处罚,恶意胁迫消费者。私自设定双倍罚款条款,以此威胁消费者,逼迫车主被迫接受不平等协议。 本人当场明确拒绝签署该违规霸王协议。 法律依据佐证条款全部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法定无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协议约定等方式,排除、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此类不公平约定一律无效。 该门店行为早已超出普通服务瑕疵范畴,利用车主维权诉求作为筹码,以小额补偿为诱饵,通过违规封口协议胁迫消费者放弃法定维权权利,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侵权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操作方式严重违背行业规范与法律法规。 正式投诉诉求: 1、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该售后中心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其利用霸王条款胁迫、侵权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2、要求涉事售后中心就炮制封口霸王协议、恶意胁迫消费者的行为,向本人作出正式书面道歉; 3、要求车企总部严肃整顿旗下授权售后渠道乱象,规范门店售后流程,杜绝封口胁迫、霸王条款等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4、依法履行售后责任,为车辆更换原厂原漆部件,针对车辆原厂质量问题给予合理补偿,本人保留依法申请退换货的权利; 5、本人将持续保留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追究涉事门店侵权责任的全部合法权利。 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可维修、可协商,但门店假借服务之名、行侵权封口之实,用霸王条款掩盖产品缺陷、霸凌消费者,无视法律法规与消费者权益,此类违规操作严重损害品牌口碑与消费者权益,恳请平台公正介入处理。
SAIC尚界厂家回复:亲爱的车主,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我已知晓。我将立刻为您联系服务团队,如若有进展我们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