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1日,我到店维修车辆,双方约定全部更换原厂配件,但门店未经我许可擅自将灯泡更换为副厂件,事前未征询意见,事后也未主动告知,存在欺诈行为。我向厂家投诉后,专营店承认私自更换配件,厂家知情却不予处理。门店声称更换的是右后灯泡,以此规避责任,实际应当更换的是右前大灯灯泡。我上传照片内的大灯总成系该门店提供,配件生产日期为2023年4月16日,我的维修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配件入库单据日期为2024年12月3日。若配件直接由厂家供货,不可能是存放近20个月的库存配件。
东风日产厂家回复:客户反馈的问题厂家已知晓并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4S店和客户进行对接,正在积极的沟通处理中,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结果。感谢客户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请主动致电东风日产热线电话95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