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我于济南4S店,购买宝马i326款35L汽车,店里的销售是,线上邀约我到店的是王敬之,买完车,付了款之后,拉来一个说是宝马官方延保人员的员工,由于我们是第一次买车,也是我们人生第一辆车,因为相信宝马这个品牌,相信宝马官方的服务跟质保,就买了他说的官方延保服务,2年6万公里,因为没那么多钱了,还介绍了可以分期,总费用是7760,首付3184,每月931.2*5个月的还款,今年6月底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们买的并不是宝马官方延保,是一家叫做上海**汽车资讯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而且不是延保,是服务合同,我联系销售以及员工,他们就一直在推诿,说退不了,跟4S店无关,而且是先付款,之后才能看合同,这也不符合法律法规吧,并且声称我可以随便去告,12345也好,市场监管局也好,随便我去投诉,后来我投诉了400的宝马官方,现在也没给我说到底能不能退,当时这个穿着宝马的衣服,给我们介绍,也是说宝马的同事,现在又不认了,合同全是霸王条款,而且根据法律法规,首先,这个服务并没有进入服务期,没有开始服务,按合同来说,是我们买车36个月之后,才进入到延保服务期,另外这个上海延保公司并没有保险销售资质,这是我跟12378打电话亲自核实的,那为什么乾悦宝4S店允许他们在店里卖这个延保服务,而且据我所知,被他们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的新车车主,不止我一个,我也联系到了多个车主,都是被他们这样忽悠着买的第三方延保,为什么你们宝马官方有延保他们不卖呢,我们几个车主也咨询了律师,这种情节严重,符合退一赔三的标准,我们现在要求就是退一赔三,而且后来我给这个打电话,我问他为什么在我们付款,以及我们用车半年了,这么久的时间,完全不提合同里的7天犹豫期,他说宝马车主都是长期用车的,我以为你们也一样,这个不管长期用车还是短期用车,都应该提前说明吧,为什么隐藏这个条款不说呢,这属于欺诈消费者吧,我们的7000多是一块一块挣来的,不是大风刮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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