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4年1月购买方程豹豹5车辆一台,行驶至2025年5月28日,车辆中控大屏出现卡死重启故障,本人当日通过微信向该方程豹4S店售后服务人员反馈问题,对方仅远程告知“清理缓存”,未要求车辆到店检测排查,也未做任何故障登记与质保时效提醒。 22025年6月18日23时,本人驾车从昌吉州呼图壁县前往阿勒泰市,于19日凌晨在阿乌高速行驶至阿勒泰地区高速路段时,车机再次出现卡死并循环重启的严重故障,全程无法正常操作,本人在多次长时间重启操作后车机仍然无法操作。因事发凌晨、处于高速行驶状态,应急车道停车检修存在极大安全风险,仅能拍摄故障视频留存证据,待全程行程结束后再进店处理。故障视频清晰显示,此时车辆行驶里程为60173公里。 6月21日,本人于车辆里程约61200公里左右时结束此次行程,前往乌鲁木齐4S店进店检测,要求处理车机故障。4S店工作人员告知:车辆多媒体硬件质保为“3年或6万公里”,以到店检测时的里程为准,因车辆到店里程已超6万公里,无法享受免费索赔更换车机的服务。 本人当场提出异议:质保期限应当以故障实际发生时间为准,而非消费者到店时间;且本人早在5月就已反馈同款故障,是店方未安排检测才导致问题拖延至里程超期。对方未予正面回应,仅表示会向厂家反馈,此后无任何实质进展。 本人认为,该4S店“以到店检测里程判定是否过保”的说法毫无法律依据,属于违规拒保,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理由如下: 1.质保判定以故障发生时间为准,有明确法律依据。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43号令),家用汽车包修责任的核心判定标准为质量问题发生在包修期内,而非消费者到店送检的时间。本人已举证证明故障首次发生复发时,车辆里程未超出6万公里,完全符合质保条件,经营者理应承担免费保修责任,不得以“到店时已超期”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2.店方服务失责导致故障拖延,后果不应由消费者承担。本人早在2025年5月28日就已就同款车机故障向4S店反馈,彼时车辆里程必然低于6万公里,在质保范围内。但4S店未完整履行保修义务,未主动邀约车辆到店排查故障根源,仅以“清理缓存”的简易处理敷衍了事,直接导致故障隐患留存、问题持续恶化,最终拖延至车辆里程超出标称质保值。该后果完全由4S店服务失责导致,不应转嫁给消费者。 3.故障涉及行车安全,店方推诿责任态度恶劣。本次故障发生于凌晨高速行驶场景,车机反复卡死重启直接影响驾驶信息显示与车辆功能操作,存在严重的行驶安全隐患。店方不仅不重视质量问题与安全风险,反而以不合理的内部规则推诿保修责任,严重违背汽车产品质量责任与售后服务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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