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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奔驰GLC意向金经销商不予退还

投诉编号:【1703800】 投诉时间:2026-06-30 02:48 投诉品牌:北京奔驰 投诉车系:奔驰GLC 投诉车型:2026款 GLC 260 L 4MATIC 经典版

在6月7日在武进4S店缴纳10000元购车意向金,签订购车意向协议,协议标注款项为「订金」,非「定金」。签约时店内销售口头告知,该10000元订金支持无理由全额退还,若后续在本店同集团其他门店购车,可凭新购车合同办理退款。后续对比价格后,我在该品牌同老板、同集团旗下另一家门店完成购车,并携带新购车合同前往原万帮门店申请退还10000元订金。门店工作人员当场拒绝退款,告知我属于违约,仅能通过诉讼途径拿回款项,拒绝现场协商处理。另外签约当天签署的意向合同,签字页面无车辆车架号,本人未实地看车,合同车架号、部分条款为事后补充打印,存在合同内容前后不一致情况;我就合同疑点向门店工作人员咨询,对方拒绝沟通解释,仅告知一切以合同文本为准。现诉求:4S店全额退还10000元购车订金。

北京奔驰厂家回复:您好!您反馈的信息我们已知悉,并会尽快安排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若您对此有其他疑虑可随时联系授权经销商沟通或者致电奔驰官方客户服务热线400818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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