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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程豹钛7经销商诱导锁单 拒绝退定金

投诉编号:【1698942】 投诉时间:2026-06-25 07:07 投诉品牌:方程豹 投诉车系:钛7 投诉车型:2025款 200KM 两驱 Max版

当初销售人员明确告知无现车,提车需要等待六周以上,我担心无法申领政府补贴,销售人员遂在购车合同中白纸黑字注明,若因门店相关原因无法申领省级补贴,可全额退还定金,我才缴纳定金。该条款标注门店相关原因,初衷是规避排期过长错过补贴的风险,并非等到补贴政策结束才予以退款,倘若等到补贴申领通道关闭,我也会错失选购其他车辆的时机,届时这条约定将失去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作用。现提出退还定金的四点依据: 1、销售人员刻意隐瞒四十八小时犹豫期与锁单带来的后果。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经营者针对格式条款、与消费者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负有主动告知说明义务。锁单后定金不予退还,属于严重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约定,销售人员应当主动清晰告知,并解释确认锁单等同于放弃犹豫期、定金无法退回的法律后果。 2、通过线上小程序诱导消费者完成确认操作。缴纳定金短短两三分钟内,销售人员便催促我点击确认按钮,全程未告知该操作会直接锁定订单,借助双方信息不对等,引导我作出损害自身权益的操作。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本次锁单确认行为存在重大误解,销售人员行为涉嫌欺诈。合同上手写备注专门约定退定相关条件,足以证明签约时我便十分担忧定金无法退还的风险,销售人员明知我拥有四十八小时犹豫期、可自主申请退定,却刻意隐瞒相关规则,还诱导我在小程序确认锁定订单,致使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订单被锁定。 3、门店存在不实告知,经营行为缺乏诚信。缴纳定金前,工作人员称店内无现车,提车周期六至八周;缴纳定金四十八小时内,又告知店内存放有库存六个月以上的车辆,而我下定前后多次明确表明不接受库存车,当天我当即提出退定金,销售人员并未主动告知有车辆库存。今日按约定时间到店沟通,销售人员又临时表示可调取出厂三个月以内的车辆。销售人员针对车辆库存情况前后说法矛盾,选择性隐瞒真实信息,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商品信息的义务以及第五十五条关于消费欺诈的相关规定,属于严重失信经营行为,彻底破坏双方交易信任基础,致使购车合同信赖关系完全破裂。 销售人员刻意隐瞒关键交易规则,诱导消费者作出不利于自身的操作,已构成缔约过失,应当承担全额返还定金的责任。 4、合同订立的根本目的已无法达成。双方交易信任基础完全崩塌,购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我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方程豹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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