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返回首页 搜索 更多选择

比亚迪唐L车辆保修权益厂家区别对待

投诉编号:【1698705】 投诉时间:2026-06-24 19:47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唐L 投诉车型:2025款 EV 670KM 激光雷达旗舰型

一、投诉事实经过: 本人投诉比亚迪公司针对旗下唐系列车型,设置差异化三电终身质保里程限制,不公平区别对待消费者,具体事实如下: 比亚迪大唐三电系统终身质保政策:车辆任意连续12个月行驶里程上限为50000公里; 比亚迪唐L三电系统终身质保政策:车辆任意连续12个月行驶里程上限仅30000公里。 两款车型定位一致、售价重叠、三电核心架构无本质区别,不存在技术层面需要降低里程上限的合理理由。企业单方面对唐L车型收紧质保里程门槛,人为压缩消费者正常用车里程,变相加重新款购车车主使用限制,对同期购买不同唐系列车型的消费者实行差别化约束,直接区别对待两类购车群体。 二、行为违规问题及对应法律依据: 1.案涉质保里程限制条款属于不公平格式霸王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比亚迪通过购车合同、质保协议格式文本,单方面设置严苛的年度里程红线,一旦家庭正常用车超出3万公里,直接剥夺消费者购车时承诺的三电终身质保核心权益,属于典型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用车风险的不公平条款。 2.企业对同平台、同定位、同价位车型设置差异化质保约束,对消费者实行差别对待,违背公平交易原则: 普通家庭日常通勤、长途出行、节假日自驾,年均3-5万公里属于家用SUV合理正常使用里程。比亚迪刻意压低唐L车型年度质保里程至3万公里,大量普通家庭正常使用车辆,就会触发里程上限、直接丧失三电终身质保权益,变相削减购车时宣传的核心购车福利,误导消费者购车,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3.同时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经营者制定格式条款,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区分同等消费群体,不得通过里程限制变相免除自身质保责任。 三、本人诉求: 1.责令比亚迪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统一唐L全系车型三电终身质保年度里程标准,取消唐L车型3万公里差异化限制,与大唐车型5万公里标准保持一致; 2.核查该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事实,依法核定企业侵权责任,并对企业违规格式条款作出相应行政处理; 3.要求比亚迪就该区别对待消费者的质保政策,面向唐L车主发布官方说明整改方案,保障已购车车主合法质保权益不受侵害;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最新评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
车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19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