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6年5月18日在汽车4S店购车,门店工作人员明确告知,需由本人先行垫付apo专项定金2000元,承诺付款后14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至本人支付账户(合同内有标明)。截至今日已逾期超30天,期间我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促退款,门店销售及管理人员多次推诿、无明确退款时间,款项至今未到账。现投诉该门店未履行退款承诺,无故占用消费者资金,诉求:立即全额返还垫付定金2000元,并就逾期拖欠行为给出合理解释。附转账记录、销售承诺聊天记录、催款沟通记录为证。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