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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P7+经销商不退定金 新车里程高

投诉编号:【1667701】 投诉时间:2026-05-28 01:18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车系:小鹏P7+ 投诉车型:2026款 纯电 615 Max 旗舰版

本人5月11日在深圳小鹏销售中心支付5000元定金下定P7+,销售将24款车型说成25款,依据消法第8条,侵犯知情权。换26款车型后,新车里程高达27公里,交付未尽公里数范围提前告知事宜,且无法提供里程记录,本人拒绝提车。销售此前承诺赠品,因本人合规理由未提车威胁取消,且官方不鼓励门店促销权益。视为不认可承诺,依据消法第16条,违反按约定履行义务。本人欲换门店,小鹏官方“客源绑定”系统致其他门店无人敢接,依据消法第9条,剥夺自主选择,同时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14条。官方称定金可保留1年抵扣其他车型,但销售明确表示再无任何店促权益,保留定金已无意义。介于小鹏多次违法,官方客服态度傲慢,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现要求全额退还5000元定金,由本人自主选择门店或不再购买。本人如实阐述对此负责,投诉无门,沟通无果。恳请车质网核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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