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人于2026年4月4日在山东4S店订购汽车一辆,支付定金5000元。订金2000元,后因家中突发变故,经济能力无法继续购买。4S店销售人员在明知我无力全款且已明确告知无贷款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要求我通过贷款方式购车,未考虑我的实际履约能力。 二、同车型存在批次性质量缺陷,加剧担忧,在等待提车期间,本人通过车质网、第三方投诉平台等公开渠道了解到,该车型存在大批量、批次性的严重质量问题,空调蒸发器异常喷出白色粉末。该问题已被多地车主证实,且维修需要拆解整个仪表台,严重影响健康安全和车辆保值本人购车时,4S店销售人员全程未提及该车型存在上述任何质量问题或相关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0条,第8条、第20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销售未告知该车型存在的公开批次性缺陷,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 诉求:一次性全额退还本人已缴纳的全部购车订金2000元。
一汽-大众厂家回复: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一汽-大众服务热线4008-171-888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