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月20日在成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缴纳购车诚意金2000元,销售明确承诺:交诚意金后立刻从外地调车、板车发运,并约定了提车时间。2025年1月24日(约定提车日),我按约到店办理提车,销售人员告知店内无现车、外调车辆也未到店,并以公司开年会为由,明确表示当日无法办理提车、无法按约定交付车辆。商家单方违约、逾期交车、履约不能在先。因本人急需用车,多次沟通无果后,为减少损失,只能在其他吉利授权4S店正常购车。现我要求退还2000元诚意金,但成都西物明睿吉利4S店态度消极、拒不退款,反而颠倒黑白,声称是我“故意挑时间提车”,严重推卸责任、因4S店未按约定交付车辆,车辆尚未交付,暂无车架号、发动机号,本次投诉为购车定金退还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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