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车辆后2024年8月15日正常保养,2025年10月11日到店维保时,工作人员告知“车辆未按保养手册规定时间保养”,现在保养也不能享受终身质保,当时以为未保养只会影响与保养相关联的配件,所以没有要4S店进行保养(未做更换机油/滤芯等常规保养项目),只做了维修和检查,但2025年5月20号/5月24号/10月11号曾3次到4S店做事故维修检查及参加店内活动。2026年5月8日到4S店检查,发现避震器漏油/前半轴内球笼防尘套破损。向4S店及厂家申请维保时,4S店及厂家以“车辆未按保养手册规定时间进行保养”为由,拒绝为我的后避震器提供质保维修。经过多次与4S店及厂家电话沟通均未被认可。我认为该拒赔理由完全不成立:1、2025年5月20号/5月24号/10月11号均有回4S店进行事故维修检查及参加店内活动,虽不是维修保养,但车辆未脱离4S店管理状态。2、保养手册规定的常规保养项目(如更换机油机滤)针对的是发动机系统,与后避震器(底盘悬挂部件)的损坏之间不存在任何技术上的因果关系。厂家利用“一刀切”的格式条款,以与故障无关的保养逾期为由,拒绝承担本应负责的质保责任,属于不合理的霸王条款。现在希望通过车质网平台向4S及厂家发出诉求如下:1、要求厂家及4S店对后避震器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2、希望厂家修改其不合理的终身质保条款,明确与保养行为无因果关系的部件不应因此丧失质保。3、恢复我车享受终身质保的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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