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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唐新能源变速箱电液模块反复故障

投诉编号:【1653223】 投诉时间:2026-05-13 16:52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唐新能源 投诉车型:2015款 2.0T 四驱 豪华型 混动

本人于2016年初购入2015款混动车型,搭载6HDT45型六速湿式双离合变速箱,车辆行驶约十万公里时首次出现故障,于门店自费维修花费八千余元。维修仅十七个月后,车辆再次出现完全相同故障,售后检测判定为变速箱分总成及电液模块损坏,维修报价五千余元。售后以车辆超出单次维修一年质保期限为由,要求本人自费承担本次维修费用,本人两次拨打品牌官方客服热线反馈问题,间隔超十日仍未收到任何官方回复。经查询正规汽车投诉平台可知,该年款车型变速箱及电液模块故障为公认批量通病,同类投诉数量庞大,足以判定存在原厂设计缺陷。本次维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产品缺陷为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变速箱属于汽车核心安全部件,车辆行驶里程仅十一万公里,远低于行业常规使用寿命标准,短期内重复出现同类故障且全网投诉量大,可判定存在不合理安全隐患;产品设计缺陷责任不受车辆质保期限约束,厂商不得以过保为由免除缺陷产品对应的法定责任。本人向品牌方提出三项核心质询:其一,该型号变速箱电液模块是否存在设计缺陷,若存在缺陷为何未启动官方召回程序,若无缺陷如何解释大批量同类投诉及品牌后续推出改良版电液模块的行为;其二,电液模块检测判定标准前后矛盾,上次维修初期报价更换配件,后续又判定无需更换,本次复发故障却要求付费更换且配件报价上涨,要求明确前后判定依据及报价差异原因;其三,上次高额维修后短期内故障原样复发,要求明确界定上次维修未彻底解决故障的责任归属。本人提出以下正式维权诉求:第一,要求品牌方针对产品设计缺陷导致变速箱短期内重复故障出具书面故障原因说明;第二,针对电液模块检测判定矛盾、配件报价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售后门店及品牌官方出具书面合理解释;第三,本次故障属于前期维修判定疏漏或原厂设计缺陷导致,要求全额免除本次变速箱拆装、电液模块更换等全部维修费用;第四,若本次维修完成后再次出现同款故障,要求厂家免费更换变速箱总成并提供变速箱终身延保服务。本人此前多次线下沟通且反复致电官方客服,反馈超十日未得到有效回应,门店与厂家态度消极、推诿敷衍,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恳请监管部门介入核查该车型变速箱是否存在批量设计缺陷,责令厂家免费完成本次故障维修,优化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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