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4月10日看车,4月12日购车的消费者,贵公司从上至下没有以任何方式告知我们消费者将推出同款高配车型,反而极力推荐老款车型,这种行为难免让人认为是在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官方公告发布首次官宣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直播预告时间为同年4月26日,上市时间为同年4月27日与我购车间隔仅仅13天。虽然新款车型较老款需加价8000元,但是我购买时加装了3000元原厂的电车侧滑门,并且走的置换,没有享受到推出的2000元超级置换补贴,而且其他配置提升显著。在未告知我是否可能选购该配置车型的情况下,贵公司在消费者明确询问是否短期内更新迭代新款车型时,故意隐瞒新款车型上市的消息(根据民法典及消保法第8、20条)侵害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作为五菱新车车主,我对贵公司的这种行为非常不满,要求贵司作出合理解释,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本人作为五菱星光730新能源车型车主,就贵公司近期新款车型上市相关事宜,郑重告知:贵公司在未提前进行合理公示、未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况下,短期发布并上市五菱星光730尊享型车型,该行为已对本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针对此事件,本人将依法保留追究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恳请贵公司积极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否则本人将通过法律诉讼等一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非常理解您购车后遇到车型更新的心情。汽车行业本身就是持续迭代、不断升级更新的行业,品牌会根据市场技术、配置优化、用户需求持续推新改款,属于行业正常的产品升级节奏。并不是针对性调整,所有车型都会按照周期不断优化迭代,所有车主都会面临正常的产品更新。您购入的版本,也是当时最新最优的在售车型,性价比和品质都是同步匹配当时市场的,还请您多多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