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青海4S店约定可以提车,本人询问是否可以将本人名下旧车过户,征得同意后将车辆过户出售后到青海璐迪4S店办理新车提车相关手续,到店后发现车辆和此前合同约定的内饰不一致(合同约定内饰为暮色蓝,实车内饰为暖白),随后与销售人员沟通,销售人员明确告知本人,内饰不是配置(合同中的暮色蓝三个大字只字不提),配置没有问题,你可以提走。本人诉求因现车与合同不同,且本人车辆在对方(比亚迪)同意过户后已经将车辆过户,现在处于无车可用状态,影响本人正常交通出行情况,无奈之下可以提现车,但对方(比亚迪)必须给出相应赔偿,(赔偿诉求:升级底盘护板,送全车车衣),但遭到对方拒绝,多次沟通后,对方现在给出的解决方案就是:退还订车的金额,再无任何赔付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依法治国!居然有这等公然违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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