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到店5天了,4月23号是最后一天,周四,工作日。我给小米交付中心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说周六去提车。对方称不行,必须交全款,否则订单作废,5000元定金也作废,还强制要求少交钱后才能提车。这属不属于霸王条款?根据《民法典》第497条,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对方还不让验车,剥夺了消费者验车的权利,这违法吗?小米官方曾说过可以验车交款,如今却称晚两天不交钱订单就作废,实在太霸道了。现在我的订单被作废了,我要个说法。
小米汽车厂家回复:您好,您的反馈已收到,我们将会尽快安排工作人员为您处理,请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