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3日我在惠州门店购买了一台比亚迪宋pro,当时跟销售谈底价时去旧车估价在门口有明确要求跟销售提及我要上深圳牌照,销售事后出尔反尔称我是在订车后跟他说的我要上深圳牌照,还声称是厂家限制的上牌,随后我立马咨询了比亚迪客服说厂家并没有限制上牌地,销售不敢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作为一个销售态度极差,不是抱着个解决事情的态度跟我说话,上来就跟我扯有的没的,直接逃避我所提的问题,买车前是拼了命的忽悠夸大宣传我买车,买车后是爱答不理,包括现在解决事情的态度都是爱答不理的态度,我说我要找领导,销售还声称找领导是没有用的,说有问题让我找他解决,不然老板招他来干嘛,问题是他现在牛逼轰轰的爱答不理的态度,问题是一点都没有解决反而是出尔反尔想死无对证,因此必须要我出这个平移费用835元同时本人也要把车开过去深圳车管所办理,关于需要我把车开过去深圳车管所办理没有提前跟我说(销售已承认),订车时我有明确要求销售,合同一式两份我的那份要给到我手上,且我签字后销售依然在填或者修改合同,本身合同就应该我签完字后他就不能在动或者修改,这个合同第一是没有按规定给到我手上,第二是该销售触犯法律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去修改在我签字后去填合同,我作为消费者并不知情,我是不认可这个购车合同的,其次是发票低开,该销售称裸车价减掉所有优惠,算上我的旧车残值,置换补贴,购置税,保险,我当时就提出质疑,销售称最高只能给我开11万9的裸车发票,这个裸车发票计入了我的旧车残值价格(有跟销售录音为证)目前低开发票对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置换补贴少领,低开发票日后如果车子有什么问题走全险按发票价理赔,我消费者权益直接受到严重影响,该销售知法犯法,我希望相关部门能管管。(视频)还有一个车机停车状态下把前面小车识别成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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