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近期购车过程中遭遇了严重的消费欺诈问题,特此投诉,希望能得到公正处理。我关注到吉利银河星耀8顶配星舰款车型,其宣传资料中明确强调该顶配车型具备H3甚至以上的辅助驾驶能力。车辆详情页面最初清晰标注为H3辅助驾驶级别,并着重提及配备了激光雷达。这样的宣传让我和众多消费者一样,认为这款顶配星舰款车型能够提供先进、安全且便捷的H3级辅助驾驶功能以及宣传的HUD多项信息显示功能,这也是吸引我决定购买这款车的重要因素。基于对宣传内容的信任,我在6月购买了该顶配星舰款车型。然而,购车后不久,我惊讶地发现官方修改了宣传海报。新的海报中关于H3辅助驾驶能力的描述变得模糊不清,HUD宣传图也进行了更改,甚至有弱化相关功能宣传的迹象。这种前后不一致的宣传行为,明显是在蒙蔽消费者。我认为,汽车销售方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方前期通过明确的宣传资料吸引消费者购买,后期却擅自修改宣传内容,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行为。此次消费欺诈行为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一方面,我支付了高额费用购买这款宣传具备H3辅助驾驶能力的车型,但实际可能无法享受到相应功能,这与我购车的预期严重不符;另一方面,这种不诚信的销售行为让我对该汽车品牌的信任产生了严重动摇。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在此提出以下诉求:销售方应向我提供明确的书面说明,解释宣传内容变更的原因,并对该车型实际具备的辅助驾驶能力进行准确、详细的披露;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给予我合理的赔偿,以弥补我因此次消费欺诈行为所遭受的损失;销售方应立即停止这种虚假宣传行为,并对所有受影响的消费者进行公开道歉和合理补偿。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我的投诉,对该汽车销售方的欺诈行为进行严肃调查和处理,督促其尽快解决我的问题。我相信在您的公正处理下,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不处理我将进行法律处理,欺骗虚假宣传,我买了车你给我说还没开发完全,给我回复是出bug,这样说我卖手机说有512g实际是256也可已说出bug了你看错了?没开发完就出来卖?我还说我钱有用呢你先给我。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尊敬的用户:您好!首先您反馈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千里浩瀚H3与千里浩瀚H1功能差异主要体现在城市通勤NOA功能,千里浩瀚H3方案配备11颗摄像头以及3颗毫米波雷达,而您购买的吉利银河星耀8星舰版具备1颗激光雷达10颗摄像头以及5颗毫米波雷达,支持高速/高架NOA,覆盖300+的泊车使用场景,同时星耀8还支持最高120km的高速紧急避让EMA、AEB高速刹停等安全功能,激光雷达方案在大雾及雨天识别能力冗余更多,同时支持记忆泊车功能;感谢您反馈的疑惑点,经核实星耀8在吉利银河APP端“全景看车”功能于7月1日正式上线,9月中下旬由于供应商原因,存在一小段时间bug,此前吉利银河官网未曾发布关于吉利银河星耀8搭载千里浩瀚H3的任何描述与宣传。星耀8为用户提供基础辅助驾驶和千里浩瀚H1驾驶方案,方便用户选择,对于您提的意见和建议也将会跟我们开发部门反馈,给您带来的困惑以及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