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前,因为当时在家休假,计划五一出去玩,检查车辆,发现轮胎存在龟裂的情况,因考虑购车有两年之久并未在意,外出工作时将车辆停在地下车库,后在网上看到本款轮胎普遍存在此类问题,2026年1月休假到家,检查车辆,发现4只轮胎均出现纵向、横向开裂,存在严重安车全隐患。且依据《产品质量法》缺陷产品不受质质保期限制。依据《民法典》第1202条,网只要轮胎存在缺陷(设计、制造或警示缺陷)并造成损害,无论企业是否有过错,均需赔偿,第1203条,销售者明知或应知轮胎存在缺陷仍销售的,需与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2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履行“三包”责任。如果说一条轮胎出现开裂还能理解,但四条轮胎同时出现,这绝不是偶然,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在此申请投诉,希望给予更换。本车我们日常爱护有加,因工作性质,车辆使用较少,公里数仅1万多点,且日常有车库停车。
玲珑轮胎厂家回复:您好,已将信息转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感谢您对一汽-大众捷达品牌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