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5日,奇瑞销售通过微信向我推销购买奇瑞88元十大权益会员服务。其中,第八条承诺的交强险补贴,奇瑞汽车并未履行;第九条提到的3280元装饰大礼包,不仅名不副实,还未开具发票,这属于欺诈行为。2026年1月8日,我在龙湾区雁荡东路112号的一家奇瑞4S店,购买了一辆奇瑞瑞虎7 PLUS燃油车。我名下有一辆于2024年12月9日过户到我名下的旧车(车牌号浙C596HM),这符合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的以旧换新政策。我将旧车折抵车价交给了4S店,但4S店并未按照2026年依旧换新惠民政策实施条例处理旧车,还拒绝提供二手车过户信息,导致我无法享受该惠民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由于4S店违反2026年浙江省温州市依旧换新实施细则,存在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损失,其协助申请免责条款应属无效。因对方违约,应当对我进行赔偿。此外,4S店违反了《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4S店未告知消费者2026年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条例,因其自身失误导致我无法享受该政策,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我要求赔偿。直到1月22日,4S店才告知我无法领取依旧换新惠民政策。奇瑞销售人员多次离职,以不负责任的方式推卸责任,甚至污蔑消费者,称因是外地车牌无法过户,以此侵犯我的权益;又以车子太破无法通过年审为由逃脱责任,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毫无愧疚,仿佛理所应当。我多次向奇瑞汽车总部投诉,提供了我是浙江牌照的证据,以及销售人员威胁我的聊天记录等,但奇瑞厂家对这种4S店放任不管,只表示会帮忙转达,未拿出任何惩罚4S店公然撒谎、威胁消费者的方案。在此提醒大家,购买奇瑞汽车后,消费者可能会变成受害者。这家奇瑞4S店甚至扬言,投诉的消费者很多,不在乎多我一个。投诉如此之多,厂家是否该反思?是否只要把汽车卖出去,就不管后续消费者是否受到侵害,放纵这种行为?长此以往,对厂家也是一种伤害。这家奇瑞4S店一直在撒谎,所谓2000元优惠券,我从未领取过;我的银行卡也未收到过1000元现金,我也从未答应过相关事宜。请你们不要再撒谎了,应正视消费者的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要再堂而皇之地认为都是消费者的错。现在,我一提到这家奇瑞4S店就感到恶心。如果发生不可逆转的事情,奇瑞应负相应责任。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据我司温州华名4S店反馈:经了解,经销商一直在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此事;目前双方就车辆问题解决方案仍在协商中。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奇瑞售后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得到客户更多的认可。我司会继续做好对该车的跟踪服务,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