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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沃S90不退延保 强制签霸王条款

投诉编号:【1611018】 投诉时间:2026-03-14 22:29 投诉品牌:沃尔沃亚太 投诉车系:沃尔沃S90 投诉车型:2026款 B5 智远豪华版

本人于2026年3月12日在贵店购置沃尔沃S90新车一辆,当日被销售人员推荐购买车辆延长保修增值服务,本人已足额支付服务费用人民币19306元以及电子现金券2000元。 现本人在7天厂商承诺冷静期内(详情见《沃尔沃汽车延长保修服务手册》),正式书面申请无条件退订该延保服务,并要求全额原路退款。事实与理由如下: 1.该延保服务所属汽车品牌沃尔沃亚太厂商官方明确规定7日内可申请退款,此为统一售后政策,具有法定约束力,贵店不得以任何内部规定予以拒绝。 2.本人在签署相关文件时,销售人员虚假宣传,未履行任何告知义务,未对“不得退单”格式条款进行提示、解释与说明。本人在不知情、事实被掩盖的情况下签字,该条款系单方免除贵店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无效条款,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3.自购买至今,本人未激活、未使用任何延保服务权益,未产生任何服务成本,未对贵店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完全符合全额退订退款条件。 虚假宣传经过: 1.销售人员声称所购买的延保服务期为八年,且有A4彩印文字版介绍单;实际为五年服务,因为沃尔沃厂商自带三年整车质保。所以原本以为总价200306元人民币(内含一张2000元电子现金优惠券)购买的是8年服务,实际仅为五年。 2.销售人员声称购买整车尊护保养后才能额外享受一些零件质保(同上介绍单),例如电子转向球头损坏、方向盘或座椅内饰磨损等,实际与厂商延保服务手册内容不符。 3.销售人员声称该服务只可在提车当天购买,但实际沃尔沃厂商明确规定,车辆只要行驶里程小于等于8000km或车龄小于等于七个月,均为新车且可以购买。在该销售人员综合虚假诱导下,本人当场决定购买此增值内容。 4.本人在签署延保服务单时,销售人员刻意遮挡第二张内容,后续反馈称本人签署了并不知情的文件。该文件标注不得退单的内容,本人完全不知情,且该销售人员没有进行提示。并且当时签署时本人车牌号等还在办理中,所以文件内除了本人签字以外的内容全部由销售人员后期补充填写。 5.厂商延保服务明确表明购买后有7天犹豫期,期间可以退订。但该销售人员诱导本人签下了和厂商规定严重不符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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