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行驶一万公里后,轮胎出现裂纹,厂家召回并更换了轮胎。然而,更换后的轮胎再次出现裂纹,服务人员称是路上异物割伤所致,但观察发现裂纹口不规则,明显不是路上异物割伤造成的。更换轮胎后不到两年,轮胎又一次出现裂纹,厂家却以超出质保期为由,拒绝处理。按照《产品质量法》和《汽车三包规定》,轮胎质保期应不少于2年/5万公里,厂家的说法缺乏依据,还存在互相推诿、“踢皮球”的情况。我投诉了几次,都没人管、没人处理。厂家都这么豪横吗?这还是应有有的服务态度吗?我会继续投诉!
玲珑轮胎厂家回复:您好,已将信息转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感谢您对一汽-大众捷达品牌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