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4年1月份购买的长安逸达,车辆一直正常使用,无事故无改装,2026年3月08日,车辆在行驶途中,天窗突然发生爆裂,并且存在对车内驾乘人员安全威胁,爆裂后经仔细检查,玻璃表面无任何撞击点,无石子崩击痕迹,车身周围无坠物,裂纹呈放射状,而非外力损伤。车辆购买仅两年,天窗玻璃作为耐用部件,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发生非接触式爆裂,本人合理怀疑该玻璃存在质量缺陷,如内部杂质或受力不均等。鉴于车辆尚在合理使用年限内,且爆裂特征指向自爆,本人要求长安汽车或4s店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免费更换原天窗玻璃,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如厂家或销售方坚持认为系人为损坏,请出具书面鉴定报告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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