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7日,本人在某宝马4S店支付4200元进行原厂变速箱油更换保养。保养开始前,该店售后服务人员称宝马厂家搞活动,原厂变速箱油打折。然而保养结束后,发现4S店并未更换宝马原厂变速箱油,且提供的保养工单为格式条款,未标注所用油品为原厂,工作人员也未口头告知可选择油品或会使用非原厂油,便擅自更换了非原厂变速箱油。客户在宝马授权4S店保养,自然默认所有产品均为宝马原厂产品,若提供非原厂产品,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但该店并未说明,且收取了原厂价格,属于典型销售欺诈,应按国家法律退一赔三。该行为故意隐瞒关键信息,构成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现提出以下诉求:1.退还本次变速箱油保养费4200元(退一);2.支付保养费3倍赔偿金12600元(赔三);3.免费为车辆更换原厂变速箱油。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