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24日起,我们在北京处购买了一辆路虎揽胜创世加长版新车,陆续支付了定金及购车款,共计170多万元。在销售的引导下,我们通过京通APP缴纳了新车购置税及保险。2026年2月5日上午10点30分,我们到达北京办理新车提车交接手续,并于当日11点左右离开4S店,中午将车辆停回北京市朝阳区地库。2月6日上午9点45分,驾驶车辆从地库出发,前往朝阳区一家贴膜店准备为新车全车贴保护车膜。贴膜人员在检查车辆时发现右后侧存在补漆点和二次喷漆痕迹,随后我们共同使用专业仪器漆膜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部位数值明显高于其他位置。2月6日下午,我们找到一家司法局备案的鉴定机构进行现场鉴定,结论为车辆右后侧存在事故及修复喷漆情况。2月7日,我们驾车到路虎4S店向销售人员告知车辆存在事故及修复情况,要求退车退款,但截至2月11日未收到任何回复。在车辆销售及交接环节,4S店销售人员均未告知车辆为事故车,而是以新车标准向赵雄先生销售,此行为属于消费欺诈。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此事,具体要求如下:1. 全额退款;2. 赔偿此事件产生后的相关费用;3. 承担相应责任;4. 若构成消费欺诈,按“退一赔三”要求赔偿。
路虎进口厂家回复:已安排人员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