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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L07华为智驾版溢价减配 哨兵失效

投诉编号:【1587191】 投诉时间:2026-01-26 21:38 投诉品牌:深蓝汽车 投诉车系:深蓝L07 投诉车型:2025款 300Ultra 乾崑智驾ADS SE增程版

本人于2025年4月购置深蓝L07华为智驾版,该车型较同系列普通深蓝智驾版溢价1万余元,但存在三项核心问题:一是自购车至今始终未能使用远程视频功能,而普通深蓝智驾版一直稳定提供该功能,2026款同型号华为智驾版亦已全面支持,技术上无实现障碍;二是行车记录仪仅支持前方单视角录制,普通版配备前后左右四向录制功能,导致华为版在事故取证、行车安全防护等场景存在明显短板;三是哨兵模式存在设计缺陷,内存卡存满后不会自动覆盖,需手动删除原有视频才能继续录制,若用户未及时发现存满状态,哨兵模式将完全失效,丧失安全防护与取证功能。依据GB/T19056-2021《汽车行驶记录仪》标准,行车记录仪与哨兵模式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行车安全与事故取证完整性,普通版四向记录仪及正常的自动覆盖功能,已构成同系列车型的合理安全配置基准。结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一致”的法定要求,本人支付高额溢价却遭遇“减配”与功能缺陷,已构成严重“价质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明确经营者应保证商品实际质量与表明状况相符,厂商上述行为直接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长期拖延远程视频功能开通、未修复哨兵模式设计缺陷,亦符合该法第二十四条“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现提出以下明确诉求:1.请厂商于收到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OTA升级或硬件适配,为本人车辆免费开通远程视频功能,确保与2026款同车型功能、体验一致;同时修复哨兵模式自动覆盖功能,保障其正常使用,承担全部升级及修复费用;2.就行车记录仪配置缩水、远程视频功能长期缺失及哨兵模式设计缺陷的违约行为,支付合理经济补偿,金额按1万余元溢价中对应功能价值核算;3.若逾期未能完成功能补齐与缺陷修复,全额退还本人购买该车型较普通版高出的1万余元溢价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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