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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丰田威兰达发动机报警 数字钥匙异常

投诉编号:【1585456】 投诉时间:2026-01-24 00:10 投诉品牌:广汽丰田 投诉车系:威兰达 投诉车型:2026款 2.0L 智能电混双擎 PRO

事情经过:2026年1月10日全款购买了2026款威兰达2.0双擎pro版车辆,提车后陆续发生以下事件,我与广汽丰田授权售后网点及厂家交涉多次无果,现申请退车退款。事件如下:1.当天提车后行驶约5分钟发现发动机故障灯点亮,及时打电话告知售后网点人员,对方表示发动机故障灯亮了没关系,让继续行驶,观察第二天是否会消失,结果第二天上午发动机故障灯确实消失,但我认为新车发动机故障灯即点亮非常不正常,虽目前未发现明显异常,但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内心十分不踏实。2.我要重点说明后续发生的事情:广汽丰田官网宣传2026款威兰达全系标配手机钱包数字钥匙(UWB和NFC),但未明确说明每款车UWB的核心功能“手机靠近自动解锁,手机离车自动上锁”并非全系标配。我多次拨打广汽丰田官方电话求证该功能是否存在,厂家人员明确回复有此功能,我正是看中该功能才决定购买此款车辆。提车之前,售后网点无法提供该功能的验证服务,且无试驾车,该数字钥匙功能需客户交完车款、提车后开通车机网络方可激活;此外,该车未配备遥控钥匙,仅配置卡片钥匙,该卡片钥匙使用不便且易损坏(售后网点及厂家均提醒需谨慎使用),因此我提车后立即要求激活数字钥匙。售后网点工作人员用我的荣耀手机设置后,告知我手机不支持该功能,让我更换手机,建议优先选择苹果或华为手机。我经多方了解得知,仅有苹果部分型号手机支持UWB功能,因此花费六千多元专门购买了全新苹果手机,不料即便更换了苹果手机,仍无法实现“手机靠近自动解锁、手机离车自动上锁”这一核心功能。2026年1月21日,我再次向广汽丰田官方售后投诉,明确表示若问题无法解决将要求退车,官方售后告知我等待消息,并声称可能是我操作不当,让我前往当地售后网点再次处理。2026年1月22日,我再次前往该售后网点,技术人员称需升级车辆系统即可解决问题,但系统升级后,该功能仍无法实现,最终工作人员告知我该车本身不具备该功能。截至目前,广汽丰田厂家及售后网点均未就我的问题给出最终处理意见,其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核心违法点为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及未尽告知义务,我以“欺诈性宣传导致核心功能缺失”为由,主张退车退款,并要求赔偿额外损失(即购买苹果手机的费用)。厂家与售后网点涉嫌违反的法律条款名称、核心违法情形、对应条款及法律后果如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官网宣传“全系标配UWB数字钥匙核心功能”与车辆实际情况不符;2.官方客服多次确认有“靠近自动解锁/离车自动上锁”功能,最终无法实现;3.售后网点未提前告知功能限制,误导我的购车决策。对应第八条(知情权)、第二十条(真实宣传)、第五十五条(欺诈三倍赔偿),需承担退货退款责任;《广告法》:官网宣传与官方客服答复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未明确标注该功能非全系标配,对应第四条(广告真实性)、第五十五条(虚假广告处罚),应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3-5倍罚款,情节严重可吊销营业执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1.新车提车即点亮发动机故障灯,存在潜在质量隐患;2.核心宣传功能缺失,属于产品与宣传不符的质量及配置问题,对应第十八条(三包有效期)、第二十四条(退换车条件),符合条件时应免费为消费者退换车,并赔偿登记费、装饰费等相关损失;《民法典》: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宣传功能缺失),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上述内容我均有相关证据资料佐证,因此恳请车质网帮我主持公道,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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