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8月18日购入一台比亚迪宋plus燃油版自动尊贵型,2026年1月14日在行驶途中,突然出现挂挡踩油门无法前进与后退的情况,车辆停在路中间,差点造成交通追尾事故,需不断重启并等待后才能继续行驶。2026年1月15日,此类情况重启多次无改善,于是2026年1月15日利用拖车前往售后门店检测,检测结果为变速箱电液模块失灵需更换,报价3700元左右。经我多平台查询,比亚迪车型出现电液模块故障并非个例,而是厂家设计缺陷及通病问题。我的车辆保修期为四年十万公里,且此种故障发生时仪表不会弹出故障码,很可能在保修期内就已存在故障,只是未对行驶造成实际影响。2026年1月15日,车辆保修期才过保5个月就出现此情况,并非我个人原因,厂家却要求我自费承担维修费用。于理而言,厂家存在设计缺陷却未在质保期内召回车辆或通知检查更换,而是拖到出现问题后让客户自行承担,这不合理。于情来说,客户购买车辆后,因厂家设计缺陷导致维修,虽车辆已过保,厂家是否可协调做更换处理?此外,关于车辆电液模块,我查询了随车三包手册,手册明确表明电液模块保修期为十年十六万公里,但我联系厂家门店时,对方却称此型号并非我车辆的型号。那么,不是我车的型号为何会出现在本人车辆的三包手册中?购买车辆时为何无人向我说明?若不是,为何要在手册内注明?型号不同厂家有无向客户说明?厂家这种做法是一言堂还是不作为?是否属于诱导欺诈消费或是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最后我的诉求是:由于厂家车辆存在设计缺陷通病且三包手册存在误导欺诈消费者的情况,虽车辆质保期已过保,但于情于理,针对车辆变速箱失灵无法行驶的问题,我要求厂家正常履行保修义务,给予我免费维修及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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