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10月15日购买了一辆2025款305km自由版比亚迪海鸥。今年2月10日,该品牌推出了所谓“加量不加价”的全新智驾版本。实际上,我提车还不到三个月,品牌方就进行了迭代换新,还误导消费者以为这就是25款新款。新上市的2025款海鸥在配置上有了显著提升,实现了质的飞跃,新增了“天神之眼”高阶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具备高速领航辅助、自动泊车功能,前排座椅可加热,还增加了摄像头数量等先进配置。而且新款推出后,原款车型在短时间内大幅贬值。购车时,我曾再三向销售人员询问车辆迭代换新的情况,可销售人员隐瞒事实,并未透露任何短期内将有重大配置升级车型上市的消息。这导致我在信息不准确的情况下做出了购车决策,致使我所购车辆残值骤降3万元。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厂商应对产品快速贬值承担赔偿责任。销售存在不实宣传行为:一是虚构这就是25款新款;二是“谎称”该车型2025年会持续销售;三是刻意隐瞒产品迭代换新的上市时间节点。我的诉求如下:1.按市场评估补偿车辆贬值损失。2.要求品牌官方为已购车主免费升级“天神之眼”智驾系统及中控屏幕,为2025款海鸥提供智驾系统升级服务和哨兵模式升级服务。3.若无法升级,要求厂商补偿差价。4.官方公开致歉,并制定针对老车主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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