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1日,我在奇瑞汽车授权4S店购买汽车并签订购车合同。合同明确约定:门店兜底支付区补4000元;赠送厂家终身保养。签订后门店以盖章为由收走全部纸质合同,仅告知已上传商家后台,未交付我应持有的客户联,我当时拍摄合同图片留存凭证。7月10日,我按要求参与区补名额抢购未成功,随即通过微信向销售提交区补兜底申请材料,但门店始终以“财务正在处理”拖延支付4000元区补。同年11月29日,我前往该4S店沟通时,发现门店已关门,且关门前未以任何形式告知我,导致4000元补贴无法追回,合同约定的终身保养也因门店闭店无人承接。此后我向奇瑞官方反馈问题均无果,更凸显奇瑞汽车在投诉处理和经销商管理上的严重漏洞。11月29日、12月5日、12月13日及2026年1月6日,先后四次拨打奇瑞官方客服电话4008838888反映情况,客服每次仅以“正在处理”敷衍回应,未提供任何具体处理进度,也未按《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要求,在收到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处理情况,至今仍然无一通回访电话,完全漠视消费者诉求。同时,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销商不再经营时应及时通知消费者,并在厂家配合下变更售后服务承接方,但该4S店闭店前未履行任何告知义务,奇瑞厂家也未提前介入协调,导致我的售后权益直接受损,充分暴露其对授权经销商的退出管理存在明显失职。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经销商应向消费者交付购车合同等随车文件;《民法典》相关规定也明确,经营者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时需保障消费者权益。奇瑞汽车作为主机厂,既未监管经销商交付合同,也未及时处理投诉、落实售后承接,已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我的核心诉求如下:1.要求奇瑞汽车或相关责任方交付我应持有的购车合同客户联;2.按合同约定支付4000元区补兜底款项;3.协调奇瑞汽车安排其他授权4S店与我对接,签订新的终身保养协议,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售后义务;4.督促奇瑞汽车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和经销商退出管理体系,杜绝类似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发生。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目前就车辆问题解决方案仍在协商中。具体车辆问题,会积极排查处理。我司会继续做好对该车的跟踪服务,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