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的诉求:1.要求4S店立即退还本人已支付的5,000元定金。2.要求4S店立即销毁本人提交的所有个人证件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二手车协议等),并出具书面销毁证明。3.要求有关部门核查该4S店低开发票、价格欺诈、逃税、合同不规范、霸王条款及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4.缴纳定金至跟销售说退回定金不足24小时,且看的是现车并非预售车辆以下是起因及疑惑问题本人于2025年12月21日前往上述4S店选购车辆。销售人员告知该车指导价为158,700元,经协商后口头承诺最终落地价为125,000元(其中包含本人旧车回购的4,000元及厂家补贴2万)。在整个沟通过程中,销售人员未提供任何电子报价单或正规书面报价,仅通过口头方式承诺价格,存在明显的信息不透明和规避责任的行为。2.在签订购车合同时,销售人员要求仅开具100,000元的购车发票,而车辆损失险的保额却为120,000元。销售人员未向本人说明低开发票的原因、用途及可能带来的风险,本人在未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及低开发票后果的情况下仓促签署合同,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事后本人发现以下问题:1.合同中未明确写明实际协商的裸车价及优惠后的落地价,仅标注指导价158,700元,与口头承诺的125,000元严重不符,且未将旧车回购的4,000元及各项优惠在合同中体现,存在严重的信息不透明和误导。2.发票金额(100,000元)与车损险保额(120,000元)、口头约定落地价(125,000元)严重不符,4S店涉嫌通过低开发票逃避纳税义务,且未向本人解释低开发票的具体原因,至今本人仍不清楚为何要低开发票。3.合同条款严重不规范,未按正常购车流程列明详细费用构成(如裸车价、购置税、保险费、服务费等),也未约定卖方不按时交车的违约责任,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本人提出疑虑认为4s店不诚信以家中为由无法继续购车为由向店里协商退回一部分定金,4S店以自己是成年人已签订合同“定金不退”为由拒绝,存在强制消费和不公平格式条款嫌疑。5.后续多次与销售及店内领导沟通协商,对方态度冷漠且未正面沟通。本人无奈表示愿意放弃购车、自认吃亏,但要求4S店销毁本人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等个人证件资料,然而4S店始终踢皮球,未给出明确答复,严重侵犯本人的个人信息安全。6.旧车回购价格明显偏低,新车优惠力度不足,整体交易条件与销售人员最初口头承诺存在较大差距,涉嫌价格欺诈。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