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在上班途中,车牌号为的比亚迪元PLUS车辆,因智能领航系统(ICC)系统工作异常问题进行了投诉。在本人投诉40天后,比亚迪公司仅针对事故发生前5秒的情况作出说明。比亚迪公司称,因车速未达60公里,所以车道保持功能未激活。然而,在这5秒内,车速已达62公里每小时(详见附件截图)。由此可见,比亚迪公司对于车道保持功能缺失的解释缺乏合理性。事实是驾驶员在打开智能领航系统(ICC)后并没实现用说明书中所提到“智能领航系统(ICC)是自适应巡航系统(ACC)与车道保持系统(LKS)的功能融合系统,能够在全速度范围0-150km/h(0-95mph)内为驾驶员提供车辆的纵向和横向辅助控制,减轻驾驶员的驾驶负担,提供安全舒适的驾驶环境。”功能。现要求比亚迪公司对车道保持功能虚假宣传给车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相关截图和视屏已经上传。之前告知撤诉后会给说明,实际给出的解释不合理。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