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2017年5月购入2017款林肯mkc自动两驱版,车辆于2025年4月出现车辆发动机故障灯亮,冷启动剧烈抖动,在那时车辆使用未满8年,行驶里程刚过5万公里,已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经检测,确认为防冻液渗入发动机缸体,需要换整台发动机。4s店以车辆已过质保期为由,要求本人自费承担17280元维修费用。经多方查证,2016-2019年款林肯mkc所搭载的2.0TEcoboost发动机存在已知设计缺陷,缸体与缸盖密封结构存在先天性缝隙,极易导致冷却液渗入燃烧室,并于2019年起实施免费召回更换发动机。但截止目前,林肯中国未在国内发布同等召回公告,亦未主动通知影响车主,明显构成对中外消费者的区别对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及《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不能以“超过质保期”免除法定责任。因此,本人郑重提出以下诉求:退回更换发动机所需费用,对更换发动机提供不少于3年或10万公里的专项质保,尽快在国内启动正式召回程序,一视同仁保障中国消费者权益。
林肯(进口)厂家回复:协商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