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2日中午15点多,我和爱人开车前往电视塔顶游玩。刚行驶了一半路程,突然发现车的前引擎盖里开始冒烟,且烟雾较大。我和爱人担心车辆爆炸,赶忙跑到车后方。过了一会儿,便有火苗蹿出。我俩没有灭火工具,立即拨打了火警求助电话“119”。消防队赶到后将火扑灭,但车辆整体已过火被烧,车辆前部烧毁严重,车头烧至散架,底部脱落。后经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起火部位为车辆发动机舱处,起火点为发动机,起火原因是发动机高温摩擦引发火灾。我联系了东风风神厂家及4S店,厂家也派人员到火灾现场进行了勘验,但至今未给出明确答复,只是以车辆已超出三包期为由推脱责任。我的车辆虽过了三包期,但像车辆行驶中自燃这种重大的质量安全问题,厂家必须给出明确答复和处理结果。我要求厂家补偿因车辆质量问题自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车质网已将您的投诉转给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
